一、主要职责

(一)领导全市共青团工作,根据市委和上级团委的工作部署,提出青少年发展阶段工作方针、任务、措施;组织和带领青年在经济建设中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

(二)负责全市团组织建设,加强对全市团员队伍、团干部队伍建设和基层团组织建设的领导;协助党组织管理直属团组织领导班子。

(三)组织指导全市团员青年的思想教育工作,活跃团组织的文化生活,树立典型,推广经验,服务青少年成长成才。

(四)贯彻执行党和政府有关共青团、青少年工作的方针、政策,协助政府管理青少年事务;参与制订全市青少年事业发展规划和青少年工作有关政策;对全市青少年活动阵地、宣传阵地、服务机构等进行规划和管理。

(五)研究全市青少年工作理论和思想教育问题,调查掌握全市青少年思想动态和青少年工作状况,反映青少年的意见和要求,提出相应对策和建议,为党和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六)贯彻实施相关法律法规;协助有关部门处理、协调与青少年利益相关的事务;依法维护青少年的权益,承担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七)指导学校的共青团工作,领导少先队工作,指导市学联工作;对全市青少年社团组织进行指导。

(八)指导市青联工作,归口管理全市青年统战、青少年外事和市内外青少年交流工作;指导全市团组织开展青年社会组织的培育、建设、服务和管理工作;指导市青年创业者协会工作;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九)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团组织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团市委设6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组织部(团校)、宣传部、青少年发展与权益维护部、学少部、联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