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团市委开展有不良行为或严重不良行为的青少年群体摸底调查工作
发布时间:2010-11-17 信息来源:铜陵共青团 浏览次数:
       2010年9月,铜陵市被省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列为开展有不良行为或严重不良行为的青少年群体教育帮助和预防犯罪工作试点市,为做好试点工作,全面掌握当前全市有不良行为或严重不良行为的青少年群体的基本状况,增强重点青少年群体教育帮助和预防违法犯罪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团市委、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在全市开展有不良行为或严重不良行为的青少年群体调查摸底工作。
       摸底调查对象为铜陵市辖区内6周岁以上(含)至25周岁以下(含)有不良行为或严重不良行为的青少年群体。调查摸底内容主要是摸清个人基本情况、家庭主要成员及其监护人员情况以及其不良行为或违法情况。